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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商品編號: |
1-16 |
。商品名稱: |
澳洲的葡萄酒酒標 |
。酒質說明: |
和歐洲「舊世界」葡萄酒的酒標比較起來,澳洲的酒標算是非常清楚且容易瞭解。其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標示「葡萄種類」及其「產區」。對品飲者來說,這些資訊有助於判斷一款酒的風格和特色,也無疑「making life much easier」。
1. 酒莊、商標 (Winery/Trade Mark)
2. 年份 (Vintage)
年份是指「葡萄收成」的年份,法規並沒有強制標示。但若標示年份,至少85%的葡萄是採用該年份收成的葡萄。
3. 酒款系列 (The Range)
4. 葡萄品種 (Grape Varieties)
澳洲法規並沒有限制可以釀製葡萄酒的品種,也沒有強制標示葡萄品種。但若要標示則必須遵循規定:
(1) 標示單一葡萄品種。至少85%的葡萄是採用該葡萄品種。
(2) 如為blend,至多標示5個品種,標示的品種要超過整體95%,單一品種至少5%。
(3) 或至多標示3個品種,總標示品種要超過85%,單一品種至少20%。
範例 A 90%的Cabernet和5%的Merlot
符合規則(1)和(2),則可選擇標示Cabernet或Cabernet Merlot皆可。
範例 B 70%的Shiraz、16%的Cabernet和14%的Merlot
符合規則(2),則可標示Shiraz Cabernet Merlot。
範例 C 60%的Cabernet和25%的Merlot
符合規則(3),則可標示Cabernet Merlot。
5. 葡萄產區 (Geographical Indication)
採用葡萄的產區,法規並沒有強制標示,也不必為酒莊所在地。但若為blend要標示時,可選擇標示省份•區域(State/Zones) 如South Australia/Limestone Coast、產區(regions)如 Coonawarra、副產區(Sub-regions)。
(1) 標示單一葡萄產區。至少85%的葡萄是採用該葡萄產區。
(2) 如果為blend,至多標示3個葡萄產區,標示的產區超過整體的95%,其中單一產區至少含5%。
舉例來說,75% Clare 15% Barossa 5% McLaren Vale,則可標示South Australia、South Eastern Australia或Clare Barossa McLaren Vale。
6. 容量 (Volume)
澳洲法規強制標示於酒瓶正面,字體高度至少要3.3mm。
6. 產國 (Country of Origin)
澳洲法規強制標示Produce of Australia或Australian Win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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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基本資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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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酒廠介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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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市價: |
0 元 |
。建議售價: |
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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